厦门大学学费(厦门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升学网
时间:2024-11-23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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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费
根据厦门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该校的学费按照不同学院分类别收取,大部分专业的学费为5460元,但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学费为6760元;艺术学院各专业学费为9360元;创意与创新学院的学费为9万元。
厦门大学优势专业介绍
一、新闻学专业
厦门大学于1983年恢复新闻学教育,成立新闻传播学系,并创办国内综合性大学的首个国际新闻学专业。该专业面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对新型国际传播人才的需求,在原有的国际新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开设国际新闻实验班,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中英文语言和融媒体传播技能的全媒型、专家型国际传播人才。
二、法学专业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法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敏锐的专业思维能力和较高的专业实践能力,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司法伦理修养以及相当程度竞争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三、财政学专业
该专业分普通班和国际化试验班,主要培养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财经类和公共管理类复合型人才,主要面向财税金融、企业、公共部门和非营利性组织,可从事这些领域的实际工作,也可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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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厦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待审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厦门大学(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离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约15公里,距离国家行政中心布城约20公里。
第三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从2016年开始招收中国学生,纳入中国统一高考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由厦门大学统一录取。马来西亚分校的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由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承担,具体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0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网址: 。
第四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厦门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厦门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厦门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厦门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厦门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大学招生网( )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厦门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考生,不占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我校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安排,确定并公布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厦门大学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各专业均为英语教学,请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0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均为中英文授课,请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和相关通告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厦门大学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厦门大学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大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厦门大学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招生大类(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大类(专业),考生选考科目需与要求相符方可报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厦门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110%以内调档。浙江、山东按各招生大类(专业)计划数的100%调档,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按各招生大类(专业)组计划数的100%调档。
第二十条 厦门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二十一条 厦门大学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二十二条 厦门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二十六条为准,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录取原则以第二十七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实行平行志愿但未提供考生位次信息、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优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二十三条 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厦门大学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获外语类保送、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资格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厦门大学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厦门大学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厦门大学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厦门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厦门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厦门大学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
第二十六条 面向江苏省招生(含强基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第二十七条 投档到厦门大学的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体检及选考科目等符合录取要求将录取在投档的大类(专业)。投档到厦门大学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在投档的大类(专业)组内进行大类(专业)录取及调剂。
第二十八条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是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学院招生专业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依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共同制定。相关事项详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在创意与创新学院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学习;录取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五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三十条 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重实践、求创新、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三十一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三十二条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厦门大学以政策创新改革人才培养体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联合培育平台,以兴趣激励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以资源投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了"四轮驱动"的厦大经验。
第三十三条 设立创新学分。厦门大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自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计入培养方案总学分。学生参加科创项目、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和发明创造等可申请创新学分。学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和学业竞赛“两平台”,实施科创竞赛“八化”(全员化、多样化、课程化、基地化、团队化、国际化、常态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科创项目和一项学业竞赛。
第三十四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从2010年起,厦门大学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20所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厦门大学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三十五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厦门大学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陆续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对其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经多年积累,厦门大学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
第三十六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校地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实践基地,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第三十七条 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厦门大学选择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商务、财政学、新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海洋科学和外文语言文学创新实验班(一专多能)等优势学科,探索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逐步采用双语或全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财政学国际化项目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三十八条 特色书院。2015年,学校成立以201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书院,探索本科生跨学科培养和管理模式。书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及公共卫生学院本科新生招生,实施“书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导师配置和通识教育;每年从三、四年级选拔优秀学生学习高级课程,高级课程由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规划设计,邀请世界一流科学家全英文授课。2017年,学校批准成立香山书院,由环境与生态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全体本科生组成。书院在原有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育人渠道,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才成长;以学术传承、科技创新、行为养成、品德教育为内涵,通过创新通识教育和第二课堂教育,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等,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书院实行统一住宿管理,宿舍园区内设有活动室、自习室等功能房,聘请导师、辅导员入住园区,与学生零距离面对面交流,营造特色育人环境,是培养学生知行兼修、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崭新平台。
第三十九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厦门大学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厦门大学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厦门大学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四十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厦门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科研训练、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厦门大学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专业课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四十一条 录取在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录取在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
第四十二条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三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外)、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学院(除软件工程专业外)、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外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其中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主修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辅修专业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120元,总学分约为45学分;
6.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万元。
第四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2-6人/间。厦门大学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四十五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厦门大学学生处(网址: )“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第四十六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七条 厦门大学奖、助体系
厦门大学设立“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50余项校级奖学金和多项院(系)级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建立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在内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四十八条 厦门大学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专门的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引导学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贡献”,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建功立业。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开设就业指导、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等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咨询和指导活动。每年2400余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发布就业岗位需求20万个以上。厦门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4.3%,其中,境内外深造率达47.0%,境内升学主要去向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出国(境)深造的毕业生中近七成在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就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厦门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五十条 厦门大学网址: www.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网:zs.xmu.edu.cn;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92-2180299。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费
院校专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 1952年,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所在地北京,分为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占地3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70余万平方米。建校以来,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也是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3年入选首批“2011计划”国家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以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发展愿景目标,。,近年来,学校着力提升办学境界和格局,大力促进空天信融合发展的学科态势,持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动科研创新转型发展,务实开展高水平的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办学条件和民生改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综合办学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跻身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第一方阵,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学校学科繁荣,特色鲜明。确立了 “顶尖工科、一流理科、精品文科、优势医工”的学科建设方针,现有工、理、管、文、法、经、哲、教育、医和艺术10个学科门类。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并列全国高校第7名),2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0个国防特色学科,14个A类学科,其中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为A+学科。有74个本科专业,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突出学科基础地位,构建空天信融合、理工文交叉、医工结合的一流学科体系,形成珠峰引领、高峰集群、高原拓展的良性学科生态。在航空、航天、动力、信息、材料、仪器、制造、管理等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形成了航空航天与信息技术两大优势学科群,国防科技主干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工程学、材料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六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全球前1‰,在2020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航空航天工程学科连续第三年蝉联世界第一。,学校名师荟萃,人杰地灵。目前学校教职工总数达到 4266人,其中专任教师2368人。专任教师中,72.5%具有高级职称,86.64%具有博士学位。汇聚了26位两院院士、63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59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6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代表的杰出人才和74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8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人才。人才队伍中涌现出众多国家一等奖获得者、领域专家和型号总师,以及一大批年轻有为、造诣精深的专家学者。,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有全日制在校生 3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为1:1,在校攻读学位的外国留学生2300余人。近年来各省招生生源高考成绩平均排名在前3‰,并有多个省份已进入全省排名前1‰,学校理工类生源整体质量稳居全国第9名。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打造一流本科生教育,推进大类招生,扩大专业自主选择权,突出厚基础、个性化、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健全完全学分制。推进通识教育、书院育人,发挥华罗庚班、吴大观班、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班及高等理工学院、中法工程师学院等试验班和荣誉学院的引领辐射作用。构建知识学习、能力实践、国际交流三位一体大课堂,强化跨学科实践、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研究生教育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机制,重点实施尖端优质生源汇聚、精品课程体系构筑、国际交流深度拓展、多方聚力协同育人、创新激励分类优秀、卓越导师队伍建设等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重创新、强能力、高规格”的人才培养质量品牌,探索出大飞机班、发动机班、信息安全班等定制化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6个,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人才培养硕果累累,涌现出了以“北航1号”、“北航2号”、“北航3号”和“北航4号”探空火箭为代表的一大批学生科技创新作品。2010年以来,研究生有近400人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署名达70余人次,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显著增长,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数量处于领先地位。历史悠久的北航“冯如杯”竞赛已连续举办30届,吸引了7万余名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学校是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唯一连续16届捧得“优胜杯”的高校,并在2019年承办第十六届“挑战杯”竞赛。学生创新创业作品连续三届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冠军、亚军各一项。春华秋实,芬芳桃李满天下。建校69载,北航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学术精英、兴业人才和治国栋梁,为国家主流行业和骨干单位输送了20多万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9%以上。近6年北航有18名校友当选为院士。,学校服务国家,锐意创新。学校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先导,强化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关键瓶颈技术汇聚、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顶级创新平台和一流科研团队,科研总量不断扩大,科研经费人均位居全国高校第一。有 1个国家实验室——航空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4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北京市高精尖创新中心,70余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有9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0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学校突出自主创新,强化协同创新,积极搭建国家级创新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建校60余年来,北航创造了40多项国内第一的科研成果,在尖端技术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国内高校前列,研制发射(试飞)成功的多种型号飞行器填补了国内多项空白,如中国第一架轻型旅客机“北京一号”、亚洲第一枚探空火箭“北京二号”、中国第一架无人驾驶飞机“北京五号”、“蜜蜂”系列飞机、共轴式双旋翼无人驾驶直升机等。近年来,学校持续强化服务国家战略能力,在航空动力、关键原材料、核心元器件等瓶颈领域的研究取得突破,多项标志性成果直接应用于国防建设。学校团队参与论证并助力研制的国产大飞机C919成功首飞,研制成功我国首个新型临近空间飞艇。学校牵头设计研制的某型无人机定型并执行重要任务,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中位居无人机方队阵首。“十五”以来,北航共获国家三大科技奖励70余项,其中,近16年获得15项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创造了一所大学连续获国家高等级科技奖的纪录,被社会誉为科技创新的“北航模式”。学校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协同增长,实现了在《Nature》《Science》等顶级期刊发表文章的突破。学校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与航空、航天、发动机、船舶等国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获“2011计划”首批认定。联合中国工程院成立中国航空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打造我国航空工程科技领域首个国家级智库。全面融入首都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环北航知识经济圈”,北航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优秀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面向全球,开放交融。通过实施 “UPS国际化发展战略”,构建北航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和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有力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先后与全球200余所著名高等院校、一流研究机构和知名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倡导发起“国际航空航天教育协会”并加入了国际宇航联合会、“T.I.M.E.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等国际联盟和学术组织。创设了“自旋电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等一批高端国际合作平台。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联合创办中法工程师学院,融合中法两国工程教育优势,被誉为中法高等教育合作典范。成立“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努力建设全新高水平国际化通用工程教育示范学院。与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及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合作筹建中法航空大学。实施“全球校园计划”,打造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大力开展学生交换、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暑期学校等各类海外学习项目,把北航校园延伸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让北航学子充分享受全球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优秀学生,国际学生规模、生源质量、培养层次、教育水平进入全国高校前列。获批设立了“联合国附属空间科学与技术教育亚太区域中心”、“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教育培训中国中心”和“北斗国际交流培训中心”。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科研合作成果显现,建立了10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学校文化育人,传承创新。学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扬 “空天报国、敢为人先”的北航精神和“开放包容、务实担当”的北航文化,以三代北航人的“长鹰志”“中国心”“陀螺梦”凝聚共识,以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打造空天报国精神标识。深刻把握新媒体阵地对大学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精心打造了以官微“航小萱”为核心的新媒体传播矩阵。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航空航天博物馆、音乐厅、艺术馆、校史馆、艺文雅苑、致真共享空间、咏曼剧场、艺文空间等文化场馆为阵地,以感动北航、北航大讲堂、我爱我师、博雅课堂、高雅艺术进校园、驻校艺术家/作家计划、大学生艺术团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传统承续品牌、典型引路品牌、文化景观品牌和人文滋养品牌,营造了教风优良,学风严谨,景观优美,人景祥和的一流大学文化氛围,在全国高校起到探索和示范作用。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文化育人示范项目2项、特色展示项目2项,并获首都文明校园、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云空高远启征程,星光璀璨映华章。迈入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一流大学发展自信,自觉把办学精神与服务国家使命融为一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贡献,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以“北航梦”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其他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时名北京航空学院,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1988年4月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校学院路、沙河校区总占地共3000多亩;学校下有30个二级学院;有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0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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