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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升学网
时间:2024-02-16 03: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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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2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 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 。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 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
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 。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 。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5.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 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 。 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
6.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 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地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 。各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7. 完善指标到校政策 。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 。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指标到校的优质高中,从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逐年降低跨县域分配比例, 2021年跨县域分配比例比上年度减少30%,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 。落实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法定要求,推动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8.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下同)等特殊类型招生 严格审核,严控范围 。确需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具体类型、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 。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开展的普通高中试点班、实验班等要严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及高校园区教职工子女,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9. 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 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 ,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自主招生)暂在各市招生平台上完成,但不得将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学校,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 。各市招生部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0. 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1. 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 。各市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12.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认真 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3. 统筹做好资源配置 。各市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 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 。 要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 。 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 。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14.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 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
15.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 等, 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太原幼升小网
三河燕郊小学插班生规定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河北进行迁移,迁移到河北三河市,且不在原就读学校的入学范围;
2、学生实际家庭居住地址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址在河北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实际家庭住址在三河市,且不在原就读学校的入学服务范围。
3、满足小学阶段招生年龄
三河市燕郊剑桥学校小学部招收6-12周岁的适龄学生,如果学生超龄需要提供病历、申请延期入学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入学测评
三河市燕郊剑桥学校招生不限户籍,但是插班转学到剑桥学校小学部需要通过入学测评,一般1-2年级为面试,3-6年级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考小学阶段所学内容,如语文、数学、英语,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
入学测评通过后,剑桥学校小学部会根据学校的学位和学生测评成绩择优录取。
综上,满足相关条件要求和通过入学测评的学生,是可以插班转学到剑桥学校小学部,即日起报名,名额招满即停止招生,想要了解如何报名的家长可以直接联系我们报名。
新加坡留学 一至五年级学校都可接受外国学生插班
送子女去新加坡留学不是这两年才成为热点,初中生新加坡留学事实上很多年前就开始了,这可能与新加坡高质量的教育和安全的社会环境有关,初中生新加坡留学人数很多是因为新加坡学校的大、中、小学毕业文凭世界承认,很多人就以新加坡为跳板,学习一段时间后转向其他发达国家。新加坡的小学教育质量应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不久前举行的一项全球26个国家及地区的50多万小学生参加的“国际数理能力调查”,新加坡学生的成绩排名世界第一。新加坡教师因此而荣获全球“最勤劳教师”的美誉。
现在,新加坡学校在年龄方面的要求是:报考小学的,年龄在6-12岁之间;报考中学的,年龄在13-18岁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学校一至五年级可接受外国学生插班,但六年级要参加全国毕业会考PLSE,不接收插班生。新加坡的中学体制与中国有点不同,是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分班,分设四年制的快捷课程和五年制的普通课程,一至三年级接受外国学生插班,毕业时参加英国剑桥“O”水准考试﹐毕业证书由英国剑桥委员会统一颁发,受世界各国承认,根据考试的成绩决定进入初级学院、理工学院或工艺学院。
小学生报名需提交的文件有:经过公证的学生出生证明、在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原学校学习成绩证明、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职证明。
需要办理陪读的学生母亲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本人出生证明、结婚证、本人护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新加坡留学申请表》、本人在职证明(按表格填写)、2寸照片4张。
中学生去新加坡可读新加坡中学、语言学校、专科学院。中学生就读中学和语言学校一般不要求考试,就读新加坡的专科技术学校一般也不要求托福成绩。
中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除出生证明、在学证明、护照等外,还要有学生家长填写的家长评估表,对学生的诸如学习动力、自制力、平时表现等作出评估,要有学生现任或以往的数学或英文老师填写的老师推荐信、学生就读学校的校长或年级主任填写的推荐信,学生近两年的学习成绩单。
基本上说,新加坡的中小学对招收外国学生在政策方面比较宽松,但学校对到那里学习的外国学生的经济来源或担保金的要求很高,这也是最终能否获得签证的关键。
希望进入新加坡顶尖的30所小学、30所中学和5所初院的外国学生需要参加并通过新加坡教育部举行的统一资格考试。在通过该考试后,学生将得到教育部颁发的证明信,允许他们在这些顶尖的学校和初院,及其他学校寻找入学机会。无法通过该考试的学生也会得到证明信,允许他们在除这些顶尖学校外的其他学校和初院寻找入学机会。考试的课目主要是英语、数学与中文。录取了该学生的学校会在证明信上注明学生的入学通知或水平测试成绩,并寄回外国学生署。
如果该外国学生成功通过学校的测验,新加坡的外国学生署会将一封要求捐款给新加坡教育基金的捐款信寄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捐款必须在信上规定的限期前捐出。
学校当局收到教育基金后,便会签发一封录取信给外国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让他们凭这封录取信前往新加坡国民与登记局办理申请学生证的手续。
学生携带学生准证到学校,校长许可后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新加坡学校的新学年是从1月份开始,申请第二年入学的申请从6月起开始受理。如要在当年入学,申请的截止时间是该年的5月31日,处理申请的时间一般是4至6周。如到6月30日时仍未能获得确定空位,入学将被推后到第二年1月份。
根据新加坡方面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到新加坡读书,必须每两年向新加坡教育部所属的教育基金捐款。捐款额固定为每两年5000新元。第一次捐款在入学前缴纳,以后则在1月份。从2000学年起,任何国籍的学生,凡在新加坡中小学校、初级学院和专门学府就读,都必须捐款。进入高等院校(理工学院、大学)就读的学生,无需捐献任何资金。
目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子女不需捐款。持有P1、P2和Q1工作准证人士的子女如拥有家属准证,就学时也免捐款。不过在2001年1月后批准入学的此类学生也必须向教育基金捐款。以上就是山西剑桥国际学校插班招生 重磅!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升学网。